(成都商报记者 袁勇)从昨日起,成都市公安局开始公开招聘警察,报名时间截至11月17日。此次成都市共录用人民警察1399名,其中重灾县(市)职位255名,其他区、县(市)职位1144名。
据介绍,考生按报考职位录取后,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工作分配单位。凡不服从分配者,取消录用。报考人员可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(http://www.scpta.gov.cn),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。
报考人员应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,如实、准确填写《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》的各项内容。凡符合减免考试考务费条件的考生,在报名初审合格后,应先缴费,在笔试考试后10日内凭有效证件和《准考证》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,凭身份证号、姓名,于2008年12月1日16:00至12月6日24: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。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。
此次报名要求: 1、报考人员按照职位表公布的职位及要求报名。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。2、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,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考录的全过程,如发现弄虚作假者,将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,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。3、凡符合《公告》中加分条件的考生,待报名成功后,于2008年11月28日15时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送交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(文武路136号3号楼6楼602室)。逾期不交者,视为放弃加分资格。
本次考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。设立以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员会赖忠平、成都市人事局纪检监察处陈云鹏、成都市监察局驻公安局监察室张毅等三人组成的考录监督小组。咨询电话:成都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:(028)61882675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:(028)86407323